韓國漢城華僑中學九十五學年度招生簡章
一、 招收班次
1、 初中部一年級新生三班(男女生兼收)
2、 高中部一年級新生三班(男女生兼收)
3、 初中部二、三年級及中部高二、三年級轉學生若干名(男女生兼收)
二、 資格
1、 初中一年級新生須小學畢業。
2、 高中一年級新生須初中畢業。
3、 初中及高中各年級轉學生須繳原肄業學校發給之轉學證明書。
三、新生入學
1、報名日期:自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廿六日至六月三十日
(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)。
2、報名程序:(1) 初中一年級新生報名,由所屬畢業學校將學生報表
同報名費,於報名日期內逕寄本校。
個人亦可逕來學校報名。
畢業證書、成績單於註冊時繳教務處。
(2) 高中一年級新生得具初中畢業證書及成績單來校報
名。(本校初中畢業生免繳)
3、報名費:初中一年級新生30.000元。
高中一年級新生15.000元。
4、初、高中一年級新生及轉學生得須具戶籍謄本一份及照片五張,以備開學後查驗。
四、 新學期開學日期:
1、註冊:八月二十一日(上午九時∼十二時,下午一時∼四時)。
2、開學典禮: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時。
五、附:
※下學年度初中一年級將分優秀班乙班,普通班兩班,特舉辦分班考試。
1.考試日期:八月二十三日。
2.考試學科:國語(一):小學國語學科能力測驗。
國語(二):閱讀測驗及聽寫能力測驗。
數學:數學學科能力測驗。
中華民國 九十五年 五月廿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