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泉源-教務處 

   

更新資料日期:2015.09.02(stde)
*遵從中華民國教育宗旨、政策及法律規定
*推行教務行政-合理化、制度化、電腦化  
*培育健全「漢中人」
*加強語文及電腦應用教育
*啟迪主動、積極、熱誠與前瞻之精神
 
教育準則

一.中學時期為人才教育的階段,應施以科學教育及人文陶冶。

二.各種教學應以人類文化及民族經驗智慧為基礎,以改進社會生活為依歸。

三.相機實施生活教育,品德教育,民族精神教育,並輔導學生立身處世之方

  針,激發學生愛國、愛民族之意識,並養成堂堂正正踏踏實實的完美人格。

四.教學成效之考察,應以五育並重為原則。

 

*教務處同仁簡介   
*104學年度招生簡章  
*104學年度畢業生資料  
*教務處各項活動  
*103-2各項比賽結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