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慧泉源-教務處
更新資料日期:2015.09.02(stde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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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遵從中華民國教育宗旨、政策及法律規定 | |
*推行教務行政-合理化、制度化、電腦化 | |
*培育健全「漢中人」 | |
*加強語文及電腦應用教育 | |
*啟迪主動、積極、熱誠與前瞻之精神 | |
教育準則 一.中學時期為人才教育的階段,應施以科學教育及人文陶冶。 二.各種教學應以人類文化及民族經驗智慧為基礎,以改進社會生活為依歸。 三.相機實施生活教育,品德教育,民族精神教育,並輔導學生立身處世之方 針,激發學生愛國、愛民族之意識,並養成堂堂正正踏踏實實的完美人格。 四.教學成效之考察,應以五育並重為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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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教務處同仁簡介 | |
*104學年度招生簡章 | |
*104學年度畢業生資料 | |
*教務處各項活動 | |
*103-2各項比賽結果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