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行校園說國語運動實施辦法

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  一日校務會議通過

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三日公布

因近年來韓國華僑社會大環境的變遷,華僑日常生活用語,漸走入韓國語之情況,而影響本校同學中國語文能力低落,學校課業學習困難,有鑑於此,特訂定本辦法。

一、目標:

1、為提昇學生中語文能力,應積極督導,嚴格執行。

2、加強中華民族文化教育,以提昇學生對中國語之興趣。

  3、加強中華民族精神教育,對廿一世紀為中國人之世紀產生信心,以提高

    學生對學好中國語文之使命感。

二、實施要點:

  1、 辦法:

    (1)推行國民生活須知;製定中心議題,每週切實踐行。

        (2)鼓勵韓籍母親學習中國語文,以進一步了解中國文化,藉以輔導子

     女之生活教育。鼓勵韓籍教師學習國語,以提昇與學生以國語溝通之能力。

    (3)邀請校外人士及校內教師專題演說。

    (4)班級經營課,先訂定發表或討論主題,由導師指導鼓勵學生發表意見。

    (5)每週收集中國文化及精神教育資料閱讀,並互相調換閱讀後撰寫心得。

    (6)各學科教師,利用所使用教課書,指定內容及範圍,鼓勵學生發表。

(7)注重德智體群美五育之均衡發展,以養成為堂堂正正之中國人。

        (8)增加視聽設備,播放有關中國語及文化節目。指導學生從網際網路上瀏覽國內

博物院、歷史博物館及科學館等網站,並提倡有益身心的課外讀物。

  2、活動:

    (1)由班聯會成立「推行校園說中國話運動」委員會,以班聯會為主體,老師輔導,以班級為單位,互相勉勵,以說中國話為榮。

    (2)定期舉辦國語演講、辯論、時事座談,並辦理壁報、簡報、期刊等比賽。

        (3)實行家庭訪問,舉辦家長聯誼活動,並將說國語運動由學校推廣至家庭,使人人

都以說中國話為榮,以說中國話為做為一個中國人之義務。

    (4)利用寒暑假,鼓勵學生回國參加中國語文學習班。

三、督導及獎懲:

1、由班聯會組織糾查小組,由全校老師輔導,遇有違犯校規及講韓國話者,當場警告

並作登記,若警告超過三次除加重處罰外,立即通知家長,請其嚴加督導。

  2、國文老師挑選中語文能力低落學生,以本校改編之中語文讀本為藍本,令其在指定

時日閱讀,事後測驗,及格為止,再進行下一冊,等第六冊完畢後,則表示該生俱

有小學畢業中語文程度。復以各年級國文課本教材,嚴加督導學習。教師可酌情同

時採用中語文讀本及課內國文教材,雙管齊下,以收事半功倍之效。

  3、各項比賽,比照本校各種比賽辦法,並將好的作品,登載本校期刊及本校網頁之中,

以資鼓勵。

四、本辦法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一日校務會議研議,並經校長同意後施行,更改時亦同。